为了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在社会公共领域信用的全面应用,惠及厦门广大守信市民,当前,白鹭分达到600分以上的市民,在灌口镇享有“小餐饮登记”的优先审批,缩短市民的等待时间。
如何查询白鹭分?
第一种方式:关注“白鹭分”公众号后,点击底部“白鹭分”菜单,完成“i厦门”注册登录后进入白鹭分首页(如已有“i厦门”账号可直接登录无需注册),点击页面上的“获取白鹭分”后确认授权书,点击“同意并获取白鹭分”,就能查询到您的白鹭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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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集美区灌口镇小餐饮登记服务指南。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
集美区灌口镇小餐饮登记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113502110041637393QR11801
二、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集美区小餐饮登记的事项编码、适用范围、事项类别、设立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咨询方式、监督投诉电话、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集美区经营场所面积在50㎡以下的,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从业人员较少,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未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条件要求,但是经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办理对象为公民、法人。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设立依据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六条 小餐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合理选址,距离污水池、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等污染源二十五米以上;
(二)具有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面积,操作间各食品处理功能区应当在室内,与就餐场所具有明显区分或者隔断,各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环境干净整洁;
(三)具有与加工经营食品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工具、容器,有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排水、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收集餐厨废弃物的设施;
(四)建立相应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十七条 小餐饮实行登记管理。小餐饮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登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登记信息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登记管理不得收取费用。
小餐饮登记办法由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六十八条 小餐饮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登记证书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登记证书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出租、伪造。
五、受理机构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便民服务中心
六、决定机构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经济服务办公室
七、办理条件
福建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闽食药监餐服[2017]42号)
第三条 小餐饮是指有固定店铺,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从业人员较少,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未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条件要求,但是经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餐饮服务提供者。
经营场所面积在50㎡以上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第六条 小餐饮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合理选址,距离污水池、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等污染源25米以上;
(二)具有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面积,操作间各食品处理功能区应当在室内,与就餐场所具有明显区分或者隔断,各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环境干净整洁;
(三)具有与加工经营食品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工具、容器,有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排水、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收集餐厨废弃物的设施;
(四)建立相应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五条 小餐饮经营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保障食品安全。
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经营者不得从事网络订餐经营,不得经营裱花类糕点、生食类海(水)产品、冷荤凉菜、自酿酒、散装白酒、自制生鲜乳饮品等高风险食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
八、申请材料
(一)小餐饮登记(新办、重新登记)申请材料
1、小餐饮登记申请表、承诺书(各1份)
2、营业执照原件1份(由工作人员复印)
3、经营者身份证(身份证明)原件1份(由工作人员复印)
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1份(由工作人员复印)
5、申请重新登记的还需缴还已颁发的《小餐饮登记证》(1份)
九、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便民服务中心
十、办理流程
流程图
集美区灌口镇小餐饮登记流程图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白鹭分达到600分的市民,办理时限2-3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无
(二)收费标准
无
十三、送达结果
1、通过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材料受理后5个工作日后申请对象窗口直接领取。
2、白鹭分达到600分的市民,通过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材料受理后2-3个工作日可通过窗口直接领取,也可邮寄到付。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2楼经济服务办公室(206室)
(二)电话咨询
0592-6367026
十五、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便民服务中心
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