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城管局:加强扬尘治理,推进诚信施工
来源: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发布日期: 2022-12-06 16:07字号:
集美区城市管理局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地扬尘污染查处工作,推进工地扬尘污染整治,严肃查处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并按照规定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集美区公共信用管理平台进行公示。
近期,集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集美区后溪镇永兴东润综合中心工程工地时,发现中土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虽然采取了喷淋等防护措施,但是并未完全覆盖隔离,造成粉尘污染。经审核后,集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认为中土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属粉尘污染性质,违反了《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2021)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五条第(六)项及《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2021)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决定:对中土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同时依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第八条规定,把行政执法相对人的违法信息录入至集美区公共信用管理工作平台。
下一步,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引导企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对企业诚信教育和信用监管,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和施工单位诚信施工,确保大气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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